為進一步加強對境外出版物(以下簡稱出版物)訂購和接受捐贈的統一管理🫰🏻🔖,根據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新聞出版署和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於接受境外機構或個人贈送境外出版物有關事項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指的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各類數字出版物的數據庫以及學術文獻數據庫等。
第二條 出版物的訂購必須到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具有出版物經營權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辦理訂購手續🧑🏿🦰。
第三條 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須具有國家新聞出版管理機構核發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出版物進口經營許可證》🧑🚀,學術文獻數據庫供應商應具有電子出版物或電子文獻經營權的經營機構,意昂2娱乐承擔審核經營單位資質的義務,並且按學校規定執行招標手續以確定出版物的訂購單位。
第四條 教師因教學、科研需要🥄,自行采購的出版物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訂戶訂購進口出版物管理辦法》的規定,一次性采購費超過800元以上的須由意昂2娱乐委托中標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采購🕊。
第五條 單位或個人擬向學校捐贈出版物,意昂2娱乐應委托有資質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對擬捐贈出版物進行審查並出具審查報告。
第六條 對於審查已通過的受贈出版物,宣傳部應向上海市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受贈出版物審批手續🚌。
第七條 接受單位或個人捐贈出版物是外事行為,應到國際交流處備案。
第八條 對於學校接受的捐贈出版物,意昂2娱乐應根據入庫文獻的特點進行管理並做好宣傳利用工作。